一起转让、伪造检疫证明案件的处理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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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潮江 伊会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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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锦州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2. 锦州铁路动物防疫监督所,锦州,1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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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情2006年7月12日,我所监督员在锦州市凌河区清真屠宰厂门前查证验物过程中,发现鸡贩常某所持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填写不规范,直接用钢笔填写,而不是正常复写的。我所监督员立即将其运载的活鸡进行暂扣隔离,对常某进行调查。常某供认空白《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是养鸡业者雷某将饲养的鸡卖给自己时一并给的,在屠宰厂附近填写。现场监督员认为有必要对该《检疫证明》的来龙去脉进行核实。请示领导并经批准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经调查,我市某县一区域动物防疫监督所将两本空白《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发给辖区内某村防疫员张某,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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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疫证明 《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转让 案件 伪造 监督员 屠宰厂 锦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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