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道交法》实施后农机监理的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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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玉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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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包头市农机监理所,01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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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道交法》的实施,明确了农机监理部门的执法范围 2003年10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道交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8条、第9条、第13条、第19条、第23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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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机监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管理部门 现状 农业机械 第五次会议 人大常委会 主管部门 道路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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