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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初查工作的发展与完善
作者单位:;1.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海南大学法学院
摘    要: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按照管辖范围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进行审查,但并未明确审查的具体措施、手段和方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刑诉规则》)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初查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初查规定》)都规定了初查。初查是检察机关对于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审查和调查的阶段,其目的是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初查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初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力争在立案前掌握足以对初查对象定罪或采取强制措施的关键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初查起到是否决定立案侦查的重要作用,然而,初查制度及初查措施的运用存在一些亟待解决和规范的问题。

关 键 词:职务犯罪  初查工作  发展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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