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冬去春来,对十年九旱的北方来讲,排灌电价又成为广大农民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山西省自去年四月份,各地陆续推行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后,农民的照明,农业生产和其它用电费用已趋合理、稳定;而排灌用电因收费居高不下,以致不敢推行分类综合电价,群众意见很大,有些农民疾呼:“水费猛于虎。” 对此,政府领导曾召集有关部门多次协调。然而,“农说水贵,水说电贵,电说没涨”。似乎成了一个难解的水价“生物链”,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农怨水贵”的症结到底在哪里呢? 对此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分析,结果发现: 排灌收费额=排灌用电量×分类综合电价中的排灌电价+机井维修费及管电人员工资。 以配置22KW电机的机井用电来测,每小时实用电量为20kwh,按排灌综合电价0.3元/kwh计,每小时应收电费6元。可是,从芮城县风陵渡和汉渡两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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