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沿海防护林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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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德成.中国沿海防护林环境质量现状评价[J].山东林业科技,1992(2):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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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德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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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林业部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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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章以中国沿海不同类型防护林的覆盖率为主要评价参数,以沿海省(市、区)为评价单位,对中国沿海防护林的森林环境质量作了分析评价。评价结果表明:目前中国沿海10个省(市、区)不存在“优”级森林环境,达到“良”级森林环境的只有广东省(包括海南省);达到“中”级森林环境的省(市、区)有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和广西等;“差”级森林环境包括河北和江苏;“劣”级森林环境有天津和上海市。目前,中国沿海10省(市、区)森林平均覆盖率只有24.89%,作者提出要保护和发展沿海地区的森林资源,沿海森林总覆盖率必须迟到39%以上,尽快形成以生态功能为主,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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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沿海防护林 生态环境 质量 防护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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