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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发包“四荒”土地应履行什么程序
引用本文:聂建刚.对内发包“四荒”土地应履行什么程序[J].湖南农业,2016(4):39.
作者姓名:聂建刚
作者单位: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法规处 410005
摘    要:正【案例】饶某是某县三湖镇饶家村村民。2005年1月,通过公开招标,饶某的父亲与饶家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村委会将本村集体所有的位于袁河边的3.3公顷荒地承包给饶某的父亲,承包期限为10年(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承包费为每

关 键 词:土地承包合同  承包期限  袁河  四荒  农村土地承包法  合同内容  无效合同  集体土地  协商方式  当季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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