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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农村税费改革扩大试点
摘    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今年将在广东、陕西等省全面推行,新疆等已在2000年底开始试点工作.据财政部有关人士介绍,我国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正积极稳妥地进行. 广东省2000年在徐闻、四会、兴宁3个市县进行了税费改革试点,取得了经验.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广东省将很快出台<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和<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办法>,以此推进全省税费改革,使农民负担减轻20%以上.从全国的情况看,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在安徽全省和其他部分地区的试点取得了成效,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和征收方式,有效遏制了农村"三乱”,减轻了农民负担.安徽省税费改革后,全省农民负担比改革前减少13.93亿元,农民负担减轻约25%,98%的农民表示满意.陕西省选择三个县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农民负担降幅均在4成以上.陕西省决定今年在全省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河南温县、西华两县税费改革试点改革前,1998年农民负担(包括农业税收负担、乡统筹、村提留、各种集资等)分别为3327万元、16358万元,改革后农业税及其附加总额仅有2263万元、9654万元,较上年减轻32%和41%,而农民应上缴国家的合理税费以农业税的形式固定下来,并纳入了法治化管理轨道,有效规范了财政收入秩序,稳定了乡镇财政收入的来源.广大基层干部更是摆脱了过去在收缴统筹、提留款中的诸多矛盾.基层干部工作效率的提高,又为乡镇政府精简机构、减少财政支出提供了条件,温县、西华两县在税费改革中通过精简机构和清理超编人员,分别压缩财政支出250万元和764万元;截至去年9月底,两县分别完成农业税及附加2152万元和6310万元,占任务的95.1%和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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