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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需关注的问题
摘    要: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新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结合点,是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力军。我区依靠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形式,有效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了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了农业现代化成果惠及广大农民,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奠定了基础。1基本情况目前,红寺堡区共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010家,其中已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208家,家庭农场24家,农业企业41家,种养大户737家。目前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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