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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他人果树罪责难逃
作者姓名:高建邻
摘    要:吴某,男,某单位退休职工。2001年夏季的一天。他去自家果园干活,路过某村民的果园时,见地里生长的果树长势良好,逐生嫉意,趁四周无人。用镰刀将地里的幼树70多株全部从根部或者主干处砍断。后经森林公安部门侦破和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吴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关 键 词:果树 毁坏 退休职工 人民法院 公安部门 有期徒刑 果园 长势 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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