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但与你我息息相关——聚焦物权法草案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十二个方面(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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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申保珍.陌生,但与你我息息相关——聚焦物权法草案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十二个方面(二)[J].农村百事通,20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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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申保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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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民日报》 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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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七、征地、拆迁应给予台理补偿为确保征地、拆迁中补偿到位,物权法草案增加了一些条款,细化了相关规定,以确保百姓利益不受损害。草案规定,国家保护私人的所有权。拆迁、征收私人的不动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没有国家规定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并保证被拆迁人、被征收人得到妥善安置。禁止以拆迁、征收等名义非法改变私人财产的权属关系。违法拆迁、征收,造成私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房城镇居民可否在农村购置宅基地?这一问题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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