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植物检疫登记证》的核发和使用 |
| |
引用本文: | 叶安民,卢玲萍.浅谈《植物检疫登记证》的核发和使用[J].中国植保导刊,2002,22(3):32-32. |
| |
作者姓名: | 叶安民 卢玲萍 |
| |
作者单位: | 浙江省临海市植物检疫站,浙江临海,317000 |
| |
摘 要: | 根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下称《条例》)和农业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的精神,2000年4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第118号令,对原《浙江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作了修订,将《植物检疫登记证》(下称《登记证》)作为广泛联系检疫管理相对人的形式确定下来。同时,浙江省农业厅制订了《浙江省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这样,彻底改变了检疫工作的被动状态,改善了与检疫管理相对人联系的方式方法,使植物检疫登记制度成为合法的行政制度,推动植物检疫工作进入崭新的发展时期。临海市地处…
|
文章编号: | 1004-7255(2002)03-0032-01 |
修稿时间: | 2001年9月13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