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7年8月21日,因查电被殴打的村电工张同桥刚刚伤愈出院,就拿到了供电站通过法律手段为他讨回的医药费、误工费。至此,山东宁津县出现的又一起殴打村电工事件,在公安机关和电业部门的相互配合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今年52岁的张同桥,是宁津县相衙镇乡前纸村电工。由于当时旱情严重,全村12眼机井昼夜不停,为保证村民浇地用电,他与本村另一名村电工轮流值班。8月17日上午,张同桥在查电时发现村民张军瑞所用电表被人为倾斜,走字不准,遂停电查询。张军瑞拒不承认事实,并威胁说:“你都50岁开外的人了,还能管一辈子电吗?”张同桥理直气壮地回答:“我当一天村电工,就要负责一天!”并坚决要求其到村委会说明情况。张军瑞操起铁锨,并用拳猛击村电工张同桥的头部,造成面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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