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为保护中华鲟发出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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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倪斐.崇明为保护中华鲟发出通告[J].科学养鱼,19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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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倪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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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崇明县水产局生产股 202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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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鲟是我国的珍稀鱼类,属国家一级保护功物,它分布于我国沿海及长江流域,洄游于江海之间,每年六、七月间幼鲟进入长江口及该县东滩一带觅食,常被插网、张网所误捕,为切实保护中华鲟资源,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规,发布通告:要求各乡、镇广泛进行保护中华鲟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捕杀、出售、收购、倒卖中华鲟,一经发现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没收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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