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公司律》和北洋政府时期《公司条例》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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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征良 任贤兵 高雪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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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430000 2. 湖北襄樊民发集团,4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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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20世纪初期,晚清政府和北洋政府先后制订并额布了《公司律》和《公司条例》,后者对前者既有继承又有较大的发展。《公司条例》实现了西方法律和近代中国社会国情的有机结合,在法人制度、公司分类及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等方面都较《公司律》更为完善,是我国近代立法成功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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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法 制订 比较 演进 《公司律》 《公司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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