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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内外资企业将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摘    要:中国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2010年期间,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还规定,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给予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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