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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持的农业合作组织应是“多人合作”
引用本文:顾德宁.政府支持的农业合作组织应是“多人合作”[J].山东饲料,2013(28):21.
作者姓名:顾德宁
摘    要:近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支持对象,即满足合作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0户。制定这一户数底线(实际也是人数底线)是必要的,在当前,此举尤其可以预防政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大量资金流入"非合作"少数人的腰包。近年来,各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数目、规模、品种和盈利都在大幅增加,这是好事,其中大多数是名副其实的,为入社的大多数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也有远景。但,在一些地方",大户垄断化"也正在悄悄改变某些农业合作组织的性质和方向,使之变

关 键 词:农业合作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政府支持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  管理办法  支持对象  非合作  垄断化  发展资金  中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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