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河北省防控猪“高热病”应急工作方案(暂行)
作者单位:河北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摘    要:<正>为了预防、控制猪“高热病”,依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农业部《猪“高热病”处置技术规范(暂行)》,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一)综合防控采取“预防为主,免检结合,加强监管,消毒灭源”的综合防控措施。(二)属地管理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猪“高热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处置工作。省、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技术支持。(三)逐级认定市、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本病的流行特点、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和实验室诊断结果认定疫情;必要时,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进行复检和认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