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这些权利莫轻抛 |
| |
作者姓名: | 王新亭 张兆利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省昌乐县司法局,262400 |
| |
摘 要: |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往往这样认为,夫妻双方离异后,原配偶之间与婚姻有关的权利义务也随婚姻法律关系的消灭而终止。基于这种思想,许多当事人在离婚后对原配偶本应享有的权利轻易抛弃。其实.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原配偶双方与婚姻伴生的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依然存在,原配偶一方对另一方仍然享有某些民事权利,如无过错方对原配偶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等等.
|
关 键 词: | 权利义务 法律关系 法律规定 损害赔偿 配偶 婚姻 当事人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