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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合同签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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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1.口头合同 这类合同,一般是由熟人牵线介绍口头签订的,没有书面形式合同。因此,一旦发生利益纠纷,因空口无字据为证,打工者利益必然受损害。 2.简单合同 这类合同虽有字据,但由于内容过于简单,含义不清楚,缺少必要的细节约束,出现纠纷往往难以处理。 3.一边倒合同 合同内容偏向用工者,而不利于打工者,一旦出现打工者的利益受损时,打工者往往有苦难言,有理难申。 4.抵押合同 即打工者把一些证件、财物抵押给用工者,并在合同中写明。结果,打工者利益不保时,难以及时脱身,即使走人也要损失财物,拿不回必要证件。 5.生死合同 一些用工者为了逃避应承担的工伤责任,便在签订合同时,要求打工者"工伤自理",这明显不符合劳动法有关条文。 6.双面合同 用工者与打工者签订的规范合同用于应付有关部门检查,由用工者单方面保存,不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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