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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颁布规范农药登记管理的6项新规定
摘    要: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王守聪介绍,这6项新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从2008年1月8日起,停止批准商品名称,农药名称一律使用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直接使用的卫生农药以功能描述词语和剂型作为产品名称;自2008年7月1日起,生产的农药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二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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