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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偷卖鸡 违约但不构成合同欺骗
摘    要:<正>"公司+农户"的饲养模式下,鸡归谁所有?"当然属于公司!"一直以来,行业人士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养殖户私自售卖鸡给公司以外的收购方,需要承担法律责任。2012年11月9日,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对梁三(化名)私自卖鸡事件不起诉的审查结果,颠覆了行业人士看法。不起诉的理由为"鸡只的所有权不一定属于公司,只是公司委托梁三饲养,公司有优先购买权"。畜牧公司:鸡归公司所有对于这一审查结果,该事件当事人广东鹤山市某畜牧公司(以下简称畜牧公司)负责人表示,合同中明确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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