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的理念创新——公开、公平公正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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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巩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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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74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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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许可法》把规范许可程序作为立法的主要宗旨,规定了一系列保障公正、公平的规则和制度,主要有:(一)将公平、公正确定为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规定行政机关对任何许可申请人应一视同仁,凡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均应平等给予获得行政许可的机会,不能厚此薄彼;(二)对于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均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法律要求行政机关根据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予以许可,或者通过招标、拍卖、统一考试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被许可人;(三)行政机关审查行政许可申请,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第三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第三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其本质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护;三公原则是对合法原则的补充,有关规定必须事先公开,对老百姓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防止腐败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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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许可法》 理念创新 公正 行政机关 公众知情权 申请人 法律要求 公平竞争 监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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