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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种子法》及部分省(区)种子管理条例中处罚的比较和理解
引用本文:李东,张佳宏,宿增林,李影,李明. 对《种子法》及部分省(区)种子管理条例中处罚的比较和理解[J]. 中国种业, 2007, 0(11): 18-20
作者姓名:李东  张佳宏  宿增林  李影  李明
作者单位:1. 吉林省梨树县园艺特产局,136500
2. 吉林省梨树县植保站
3. 吉林省郝育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摘    要:由于《种子法》的实施使得种子异地经营、生产更趋频繁。各省(区)种子条例规定不尽相同,企业所在地、业务行为地及结果发生地可能也不同,因此,有必要对《种子法》及部分省、区种子管理条例进行系统学习,了解各地不同规定,规范企业自身行为,促进当地经济与企业的和谐发展。

关 键 词:《种子法》 管理条例 处罚 和谐发展 企业 行为 经营 生地
修稿时间:2007-06-04

Compare and comprehension of punishment in seed management byelaw in the Seed Law and partial provinc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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