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者逃不脱法律的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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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洪亮.肇事逃逸者逃不脱法律的严惩[J].当代农机,2002(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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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洪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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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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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然而,有些机手在机车发生事故后,却抱着侥幸的心理,不但不停车,反而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以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殊不知,逃逸机手面对的是更为严厉的法律惩罚。(1)逃逸机手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从拖拉机事故处理实践看,肇事机手如不逃逸,根据“因果归责”原则,可能不负或者负部分事肇事故责任,但是逃逸之后,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因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拖拉机手在发生事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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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肇事 逃逸 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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