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于3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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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毅.《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于3月1日起实施[J].中国水产,2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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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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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于2002年12月17日经江苏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它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渔业生产和管理的地方性渔业管理条例。《条例》的制定旨在解决江苏渔业生产和管理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许多规定具有创新性,符合本省渔业生产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对于发展渔业经济具有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条例》规定了由省级有关部门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标准,建立质量检测体系,实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将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前移;还明确规定禁止使用销售禁用、伪劣的渔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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