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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木材剩余物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者姓名:黄辉
摘    要:木材剩余物,它包括采伐后的枝丫、树梢、树皮、树叶、树根及藤条灌木的采伐剩余物;制材截头的剩余物;加工后的板皮、板条、木竹截头、锯沫、碎单板、木芯刨花、木块边角余料的加工剩余物;材质低于针阔叶树加工原木最低等级但具有一定利用价值的次加工材,长度在2米以下或径级8厘米以下的小原木、松木干、杂木干、短原木的小径材和薪材等。

关 键 词:木材剩余物 综合利用 加工剩余物 采伐剩余物 藤条灌木 边角余料 利用价值 碎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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