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建立一套完善的产地检疫制度,对促进产地检疫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检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迫切要求。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产地检疫应建立以下六项制度:1动物饲养场(点)防疫条件审验制度动物饲养场的建设是防检疫管理的硬件,是提高动物卫生质量的先决条件。《动物防疫法》第44条规定:动物饲养场所的工程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因此,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动物饲养场必须要报请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工程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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