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护饲养者利益,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灭各类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确保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的实施,提高动物防疫质量和密度,杜绝假冒伪劣生物制品流入市场,做好新形势下的动物防疫工作,泰安市效区徂徕镇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行《动物免疫证》制度,将检疫工作重点转向产地检疫,突出抓动物凭《动物免疫证》收购、上市交易这一环节,实行“以检促防”,依法防疫,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他们的具体做法是:1998年9月徂徕镇人民政府下发了徂徕发(1998)第29号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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