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农机部门配合加大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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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段福林.湖南省工商、农机部门配合加大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力度[J].农机维修,19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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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段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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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岳阳市农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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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农机管理局于1996年5月2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农机部门配合,联合贯彻实施好《湖南省农业机械维修监督管理办法》,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以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规定中要求申请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农机部门签发技术合格证书,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农机维修点等级审定工作,由农机部门主持、工商部门配合进行,按照行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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