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林场试办股份制果园获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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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浙江省国营林场的第一家股份制果园自1988年IO月在龙泉市林场成立以来,先保息后分红,年年有利,为国营林场的产权改革作了成功的尝试。当时,场领导根据场内外各方面的意见,提出了在国营林场内试行果园股份制改革方案,经市林业局批准并组成资产评估小组,核定果木等资产价值87178元,用股金购买。股票经市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发行招股,组建股份制企业,制订章程,成立董事会,股民入股自愿,股权允许继承、赠送与转让,收益共享,风险共担。股东结构是国有股30%,本场职工股272%,社会个人股42.8%。章程规定股份制果园的权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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