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政策·数字
摘    要:9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开市场准入,释放改革红利,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有效解决一些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

关 键 词:社会力量  公共服务  市场准入  社会公众  支付费用  事业单位  服务产品  政府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