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824号 |
| |
摘 要: |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障动物性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经研究确认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药物检测范围,现予公告。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主要承担相关药物残留检测方法(筛选法、定量法、确证法)研究和标准的制定、检测技术仲裁、比对试验及技术培训等工作。
|
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部公告 兽药残留监控工作 《兽药管理条例》 残留检测方法 动物源食品 产品安全 检测范围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