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部野生动物法小组有关同志答本刊记者问 |
| |
引用本文: | 王洪杰,徐军.林业部野生动物法小组有关同志答本刊记者问[J].野生动物,1989(2). |
| |
作者姓名: | 王洪杰 徐军 |
| |
摘 要: | 问:为什么要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法》? 答:我国是世界上野生动物种类最多的国家之一,而且还有一些是闻名世界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这些野生动物不仅是我国人民的宝贵财富,而且也是世界人民的宝贵财富。建国三十多年来,国家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做了大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国家没有专门的立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情况还十分严重。因此,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法》,首先是保沪野生动物资源的需要,特别是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需要,因为一旦野生动物资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