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加工经营无检疫白条鸡的处理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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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惠平 徐秀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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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755100 2.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兽医站,75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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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2月26日,在禽流感重点防制期间,中宁县防制高致病性禽流感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反咉我县某一土鸡店购入未经检疫白条鸡准备加工销售,办公室立即组织县监督所汇同县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到清炖土鸡店调查核实,当场发现其店内服务员正在清洗白条鸡,检查白条鸡上没有佩带检疫合格环,胴体上也没有检疫合格印章,也不能提供相关检疫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和区、市、县防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有关规定及县指挥部《防制高致病性禽流感通告》和《一号令》,于是,县监督所立即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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