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用电事故多发的原因和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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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蓝建茂.农村用电事故多发的原因和对策[J].农村电工,1995(10):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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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蓝建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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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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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各地统计资料,我国用电事故农村多于城市。究其原因,主要有: 1.农村电力线路和用电设备“先天不足” 所谓“先天不足”,指的是在建设和安装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足、或片面追求进度、或电工缺乏必要的安装知识、或电工不负责任等原因,使安装质量不符合国家规程规范要求。最近,我们对我区部分乡镇的电力线路和设备进行了一次抽查,发现正在运行的线路和设备有8种不符合规程的现象:(1)用拆股线作高压线;(2)用梢径小于12厘米的杉木作电杆;(3)高压导线在最大弛度时对公路路面的距离不足6米,在田野对地距离不足5米;(4)跨公路高压铝线截面不足35平方毫米;(5)档距中一根导线有两个或多个接头;(6)跨越公路的高压架空线导线有接头;(7)用铝线作接地装置的接地体;(8)配电变压器台墩的高度不能保证变压器高压裸露部分对地距离为270厘米,且不设围栏。 2.农村电力线路和用电设备“后天失调” “后天失调”指的是维修不及时。以下现象在某些农村不难发现:(1)电杆东倒西歪;(2)水泥电杆露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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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 用电设备 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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