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北京政府平济京师民食的举措探析(1912~1916)——以南米采运为中心的考察 |
| |
引用本文: | 周勇军.民初北京政府平济京师民食的举措探析(1912~1916)——以南米采运为中心的考察[J].农业考古,2017(4):78-82. |
| |
作者姓名: | 周勇军 |
| |
作者单位: | 1.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
| |
基金项目: |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1918~1919年的江苏省米禁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6XNH068) |
| |
摘 要: | 1912年民国肇建,江浙两省漕粮废止,北京民食问题日益凸显。北京政府为平济京师民食,在南米采运上相继采取了三种措施:由通济运米公司承运仓米、京兆(顺天府)招商运米、设立漕运局转运南米,然而成效甚微。它从侧面上反映了民初政局下北京政府在南米运京问题上已经难以把控局面,政府对社会资源的调度能力也日益衰弱。
|
关 键 词: | 民食 通济运米公司 招商运米 漕运局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