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1986年8月7日至9日,中国蚕学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扩大)在杭州市举行。到会的有常务理事和特邀代表共24人,会议由陆星垣理事长主持。会议听取了蔡幼民同志关于中国科协“三大”会议精神的传达。有关同志作了全国丝绸产销与蚕茧生产形势的情况介绍,以及学会“三大”以来的工作汇报。根据中国科协章程和蚕学会实际情况,决定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设立7个工作机构:即学术委员会,科普与教育委员会,国际交流委员会,组织委员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编辑委员会,总部办公室。为了繁荣学术,紧密结合生产,面向经济建设,会议决定按现有条件,在学会内部设立栽桑、养蚕、蚕种、蚕生理病理、野蚕、蚕业经济六个专业委员会。并对上述机构与专业委员会的人选安排,进行了蕴酿、协商、研究。此外,会议还研究安排了1986年的活动计划,并决定于本年11月份举行中国蚕学会第六届学术年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编辑委员会工作会议,将在六届年会期间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