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冻鸡首次对法国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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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永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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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食品进出口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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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规定,凡对欧洲共同体国家出口肉食的厂家,必须首先具备在该国得到政府批准注册登记这一先决条件,并给以编号的加工厂,方可准许向该国出口肉食产品。七十年代中期,山东肉食工厂己在法国和联邦德国先后注册,并在各国的公报上予以公布,山东冻兔厂代号0052;山东冻鸡厂代号0062;山东冻猪肉厂代号0071。近十余年来,0052代号的冻兔已输往欧洲很多国家,数量和质量列全国之冠。0071代号的冻猪肉也对西欧意大利等国和苏联东欧国家出口。唯独0062代号的冻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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