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绿化委员会关于表彰河南省造林绿化“五佳”单位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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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地)、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 根据河南省绿化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造林绿化“五佳”活动的决定,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省绿委办公室进行了认真的抽查验收和初评,经省绿委第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决定:授予新县等九个县为“河南省造林绿化十佳县”称号;授予鹿邑县郑家集乡等十个乡为“河南省造林绿化十佳乡”称号;授予兰考县三义寨乡陈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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