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行政执法讲座 第19讲 农机行政法律责任(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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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海生,刘司法.农机行政执法讲座 第19讲 农机行政法律责任(中)[J].中国农机监理,20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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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海生 刘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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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农机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一)追究农机行政法律责任的原则1.责任法定原则。只有农机行政法律明文规定为违法并有相应的制裁措施时,才能作为确认和追究农机行政法律责任的依据。只有法律规定而无明确的相应的制裁措施规定的,不能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2.法律责任与违法程度相一致原则。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其种类和形式、轻重等,必须与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以及违法行为的情节和责任能力相一致。根据农机行政违法行为的程度适当适用法律规范,来确定承担责任的方式、选择适当的强度、形式。借鉴民法原则,承担农机行政违法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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