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涉电违法供电企业应有所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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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波.打击涉电违法供电企业应有所作为[J].农村电工,2013(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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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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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523330,广东省东莞市石排供电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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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妨碍电力建设、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事件频繁发生,恶意拖欠电费、窃电现象也呈频发之势。这些涉电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电力建设项目的进程,危及供电安全,而且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使供电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1常见的涉电违法行为1.1恶意拖欠电费在未全面推广实行预付电费的情况下,供电企业普遍实行"先用电、后付费"的营销模式,一些用电企业因管理和经营不善倒闭,欠下电费后溜之大吉,给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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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供电企业 违法行为 电力设施 电费 严重影响 电力建设项目 经济损失 供电安全 供用电 营销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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