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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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绿化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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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绿化委员会,各有关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绿化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化委员会:为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入国土绿化建设,实行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加速国土绿化进程,努力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明发展道路,全国绿化委员会决定,授予在国土绿化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北京市怀柔区等13个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称号、北京市延庆县等54个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市)”称号、外交部钓鱼台国宾馆等172个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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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表彰 武装警察部队 国土绿化 钓鱼台国宾馆 绿化建设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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