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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收缴绿化费
引用本文:苏俊.认真收缴绿化费[J].国土绿化,2001(3).
作者姓名:苏俊
摘    要:《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年满18岁的成年公民无故不履行此项义务的,所在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补栽,或者给予经济处罚。整个单位没有完成任务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并由当地绿化委员会收缴一定数额的绿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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