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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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鹏.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J].森林公安,2006(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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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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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森林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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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放在各项战略任务之首。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这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森林公安机关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创造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治安环境.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保障性工程。为此.森林公安机关必须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蘑=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发挥职能、积极投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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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 森林公安 新农村 职能作用 公安机关 保障性工程 五年规划 社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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