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的侵权责任认定——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高密裕丰种业有限公司、高密县种子公司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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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刘军生法官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多年,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经主审山东省第一起植物新品种保护案件,在全国引起广泛的关注并得到最高院的重视和肯定。为进一步提高种业界人士法律意识,我们从刚刚出版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益衡平》一书中摘录了刘军生法官主持编写的植物新品种部分,自本期起在本刊陆续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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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植物新品种保护 山东 种业 责任认定 纠纷案 种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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