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委命名我省十二个单位为“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四人为“全国绿化劳动模范” |
| |
引用本文: | 林宣.中绿委命名我省十二个单位为“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四人为“全国绿化劳动模范”[J].河南林业,1987(Z1). |
| |
作者姓名: | 林宣 |
| |
摘 要: | 在1987年2月12日召开的中央绿化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我省十二个单位被授予“全国绿化先进单位”称号,四人被评为“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十二个单位是:商丘地区、周口地区、洛阳市、新乡市、禹县、西峡县、民权县、扶沟县、郑州第二砂轮厂、河南省军区鲁山民兵装备仓库、共青团三门峡市委、国营信阳地区南湾试验林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