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窑乡作出规定发展蚕桑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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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柳振富
,吴经伦.吴窑乡作出规定发展蚕桑生产[J].江苏蚕业,19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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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柳振富 吴经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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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如皋县吴窑乡为了更好地发展蚕桑生产,最近规定:承包者不得任意毁桑;更新桑园必须先栽后挖;按85年土地普查时的桑园面积,对任意毁桑的集体或个人,每亩被毁桑园扣除500公斤统销计划,限期恢复桑园面积;对长期不向桑园投肥,缺乏养蚕技术,经济效益低的桑园承包户,给予适当的调整,让有技术、舍得投肥、养蚕技术高的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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