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饲料加工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
摘    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3月18日财税字1997]30号文件《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专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