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了研究山西省的碳足迹及碳排放水平,采用IPCC和中国《省级温室气体编制指南》推荐的方法对山西省1999-2010年的碳足迹进行了动态分析和碳排放等级评估。结论如下:碳足迹逐年增加,从38884.72×104t增加到88937.40×104t,年均增加7.81%;其中,能源碳足迹总量从38829.36×104t上升到88186.20×104t;水泥生产过程的碳足迹由470.21×104t增加到1209.45×104t;植被固碳由414.85×104t波动增长到458.25×104t。人均碳足迹由12.14 t增加到24.91t,年均提高6.76%;单位面积的碳足迹从0.25t/hm2增高到0.57t/hm2,年均提高7.81%;万元GDP的碳足迹从37.71t/万元降低到24.80t/万元,年均降低3.74%;能源强度从6.30t标准煤/万元降低到4.69t标准煤/万元,年均降低2.66%。碳排放指数从0.28(中下)逐年增加到0.58(较高),跨越了3个亚级。可见,自1999年以来,山西省能源活动对碳足迹的贡献在99%以上,而植被的固碳减排作用仅占1%左右;人均、地均碳足迹以年均7%左右的速度不断增高,但万元GDP碳足迹和能源强度以年均3%左右的速度降低,说明该省的碳减排水平和能源利用率逐年提高;碳排放等级增幅很大,碳减排的任务紧迫而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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