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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林业改革 促进兴林富民
作者姓名:李成文  朱维明  梁国仕  任茂松
作者单位:巫山县林业局
摘    要:巫山县是林业大县,全县现有林地318.4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2.7%,森林覆盖率达42.6%^[1];又是林业弱县,林业收入仅7.8元^[2],仅占整个农民人居收入的0.36%。为了重塑林业微观经营主体,改变林业现状,实现兴林富民,2008年巫山县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此次改革的重点是从明晰产权入手,建立以林农为主体的微观市场经营主体,放活山林经营权,落实林业经营者对林木的处置权,确保林地经营者的收益权。

关 键 词:林业改革  经营主体  森林覆盖率  国土面积  林业现状  制度改革  巫山县  有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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